【買樓注意事項】用公司名義買樓好唔好?一文分析箇中利弊!

在香港置業,除了以個人名義買樓外,還可以公司名義買樓。不過,相比個人持有,究竟用公司名義買賣和持有物業好唔好?下文為你分析公司名義買樓箇中利弊及注意事項!

公司名義
根據現時法例,只有《個人身份》或 《有限公司》才可持有物業。而公司名義持有物業可以分為兩種︰第一,以個人或團體(不多於50人)名義註冊一間有限公司,再用公司名義直接買樓;第二,透過公司股份轉讓的方式,「間接」擁有公司持有的物業。

透過公司股份轉讓購買物業的利弊


好處
一) 如物業是住宅物業,可省下大量印花稅
以一個1,000萬元的住宅物業為例



如物業是非住宅物業:
以1,000萬元的非住宅物業為例,不論是香港永久居民與否或用公司名義購買,從價印花稅率一律是3.75%,相比轉讓股權印花稅率只是0.26%,公司轉讓也可省下不少印花稅。

二) 公司轉讓形式買賣物業法律上是股東將公司(持有的物業)以賣股份的形式出售,故不受住宅物業的「額外印花稅」(SSD)鎖期限制 (在購入後36個月或以內轉售須繳10%-20%稅率)。


弊處

一) 在「公司股權轉讓」時 (一般比正常直接購買物業需時更長),買賣雙方是存在一定風險的,假如樓價持續上升,業主可能不願意完成交易,不肯交出所有樓契甚至連某些會計帳簿也不交出來,屆時買方律師及會計師未必能作出完全審核,買家當然不願意購入一間帳目不清楚或有風險的公司,故交易較有機會中斷。

二) 買入公司的股份等同買入該公司的資產與債務。如購入股份後才發覺公司有其他債務或責任,則有機會要承擔責任。買方律師與會計師需要代買家審查物業產權及被購公司財政狀況;因此,透過公司股份轉讓購買物業的法律及核數開支一定比直接購買物業高出很多。

三) 以公司股份轉讓方式購買物業或涉及複雜法律問題和風險,因此銀行一般不願意提供按揭,雖然也並非絕對,但買家須準備充足資金 (可能須一次過付清樓價)。有些銀行或會提供過渡貸款(利率較高),物業成交後(一般2-4星期),貸款將轉為按揭,買家宜先向銀行查詢可承造多少成按揭及其他可行方法。

用公司名義持有物業的利弊

好處
一) 若物業是出租用途,只需繳交利得稅,而無需支付物業稅。根據 2018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 , 首$200萬利潤,利得稅率為8.25% ,其後是16.5%。利潤即租金收入減去支出如供樓利息、裝修費、厘印費、經紀佣金、管理費、折舊……)。相比以個人名義出租所繳付的物業稅稅率 - 全年淨租金收入的15%,正常是可以節省了不少。

二) 私隱度可以很高,田土廳的查察只會見到公司的名字。如果以秘書服務公司作董事及秘書,又用海外公司,好像英屬處女島(B.V.I)、曼島(Isle of Man)、 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等的公司作股東的話,其他人就很難發現物業的實質擁有人是誰。

三) 將來如想賣出物業,除了可直接出售物業,也可以多了出售公司股份「間接」出售物業的選擇(如公司的唯一資產只是該物業),不單增加售出機會,售價也相對會高些,因買方可省下大量印花稅。


弊處
一) 須付出一些額外費用: 維持一間公司的費用 (包括商業登記、公司註冊處周年報表、每年會計師帳目審核及核數報告等) 。

二) 在售出物業時可能須繳交利得稅。如果公司在出售物業中賺取超過$200萬利潤,便支付高達16.5%利得率。

從上文可見,以公司名義買樓並不是單單如坊間所言「可以慳稅」。實際上,背後有更為複雜的操作,涉及的稅款繁多。因此,無論是用公司或個人名義買樓,都需要買賣物業的專業意見。立即聯絡我們,我們經驗豐富的物業管理團隊會為你詳細講解各種買樓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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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JUN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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