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買樓】結婚買樓應否聯名?聯名物業優缺點大解析!

不少情侶在結婚前都為買樓一事而煩惱,考慮以個人還是二人身份聯名買樓。究竟結婚買樓應否聯名?以下是聯名物業優缺點大解析!

什麼是聯名物業?


一般來說,夫妻可以選擇以「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或「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方式持有聯名物業。「聯權共有」是指所有聯共有財產擁有人在法律上均被視作為一個擁有人,作出任何決策,即出售、轉讓或出租物業,事前必須徵得對方的同意。假如其中一方離世,對方會自動承繼離世人的業權,因此「聯權共有」被俗稱「長命契」。另一方面,在「分權共有」的形式下,夫妻的業權比例沒有規限,二人可以自由轉讓或出售屬於自己部分的業權。另外,若其中一方離世,其業權可以成為遺產一部分,傳受給所指定的受益人。

聯名物業三大好處|1. 更容易通過「壓力測試」


銀行在批核按揭申請時,一般會計算申請人的「供款與入息比率」,以評定申請人是否通過「壓力測試」。若夫妻以聯名置業申請按揭,銀行會以二人的入息計算供款能力。因此,相比一個人供款,夫妻以聯名方式買樓會更容易通過「壓力測試」。

聯名物業三大好處|2. 所有與物業有關的決策須由二人共同作出


假如夫妻以「聯權共有」方式持有聯名物業,所有與物業有關的決策須由二人共同作出。例如,在轉讓、放售、或出租聯名物業之前,必須徵得雙方同意並簽名作實。所以,即使夫妻感情發生變化,因為聯權共有的關係,物業買賣都需要經過所有業主同意,不能在對方背後出售物業,對雙方都較有保障。

聯名物業三大好處|3. 如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將自動承繼業權


俗稱長命契的聯權共有,即使其中一方去世,業權並不會成為遺產一部份,而是由另一半(在世者)自動承繼業權,因此可避免一些遺產爭議。
當遺產物業完成所有手續及轉名後,就可以以正常按揭程序辦理物業貸款或出售物業,亦無需重新做按揭。

聯名物業三大壞處|1. 影響信貸評級


不少夫妻計劃以聯名置業申請按揭,卻不清楚按揭貸款會同時紀錄於二人的信貸報告中。假設一對夫妻向銀行申請$500萬按揭貸款額,他們各自的信貸報告均會顯示未供貸款為$500萬,並不會將貸款拆半。另外,如果夫妻未能按時還款,二人的信貸評級都會受到影響,最嚴重的後果是無法再向銀行借貸。

聯名物業三大壞處|2. 轉讓業權涉及多項費用


如轉讓業權(俗稱甩名)是要繳付印花稅,但因夫妻關係屬於近親轉讓,可以樓價一半計算較低門檻的從價印花稅。另外,還要留意律師費和其他雜費等。

聯名物業三大壞處|3. 失去「首置身份」


無論夫妻是以「分權擁有」或「聯權擁有」方式持有聯名物業,兩人在賣出該物業前均失去「首次置業」身份。在現時印花稅制度下,假如任何一方打算再次置業,更需要繳更多印花稅和能夠借入的非首置按揭成數亦會減少。



計劃聯名買樓?立即聯絡我們,我們經驗豐富的物業管理團隊不但會為你解答有關聯名買樓的疑問,還會按照你的要求介紹各區樓盤。

上一則 【美國加息】如何影響港人的供樓成本?一文了解供樓利率變化!
下一則 【香港街頭藝術】漫步蘇豪區:中環壁畫街打卡拍照路線!

07 OCT 2022

歡迎電郵訂閱

以獲取最新最筍的樓盤及資訊